離婚可能是一個困難且充滿壓力的過程。 您不僅與配偶分開,而且感覺整個生活都被顛倒了過來。
如果您與配偶一起購買了房子,您可能想知道誰將獲得該房子。 根據麻薩諸塞州法律,沒有明確的答案。 在宣布誰獲得婚姻住宅之前,審理離婚的法官必須考慮許多因素。
如果您的家庭來自中國或台灣,壓力還會更大。 無論您擁有不同的文化或語言,您都需要一位能夠幫助您輕鬆應對法律體系的波士頓華人家庭律師。 如果您擔心在麻薩諸塞州離婚時可會獲得房子,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資訊。
我有哪些選擇?
您的房子屬於「婚姻財產」的法律保護範圍。 麻薩諸塞州的法官將以盡可能最公平、公正的方式分割婚姻財產。 雖然如果您簽署了婚前協議,這會更容易做到,但許多夫婦選擇不簽署婚前協議。 這意味著您必須決定如何分割您的資產,包括房子。
在您對房子進行估價後(通常是透過房地產估價),您有兩種選擇:買斷您配偶在房子中的份額,或出售房子。
1. 從你的配偶那裡買斷
假設您和配偶同意您應該得到房子。 對於希望孩子在同一個居所長大的夫妻來說,這是一個受歡迎的選擇。
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您擁有房屋淨值,您可以買斷配偶在該財產中的份額。 如果您仍有房屋貸款,您需要向法官證明您有能力負擔新的抵押貸款,其中包括買斷您配偶在房子中的份額。
買斷是單身配偶獲得房子的常見方式。 其他因素包括足夠的資產(如果您擁有與房子價值相等的其他資產)或由於婚姻期間的行為而導致房屋淨值分配不均等(即因購物成癮而負債)。
2. 賣掉房子
根據我們作為波士頓華人家庭律師的經驗,大多數麻薩諸塞州夫婦在離婚時都會選擇出售房子。 有時配偶雙方都同意出售房子。 然而,如果您和配偶無法就誰獲得房子達成一致,法官可以下令出售房子 — 這樣您倆都不會得到它。
房子出售後,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貸款、成交費用和稅款,然後再分配給您們。 有時這是均等分配,但根據其他因素,可能會是不均等的分配。
影響誰獲得房子的7個因素
想知道您是否能獲得房子嗎?麻薩諸塞州的法官,除了根據麻塞諸塞州普通法 (MGL) 第208章第34節中列明的法定因素來確定離婚時房屋歸誰外,還會考慮幾個因素。
這些因素可能包括:
- 財務狀況:配偶能否負擔維護房子的費用?
- 您的意願:是否有一方配偶想要該房子,而另一方則不在乎?
- 職業:該配偶是否有工作且可靠嗎?
- 子女:該配偶是否計劃與子女一起居住在該房子中?
- 婚姻的持續時間:對於較短的婚姻,法官會試圖使你回到婚前的狀態。 對於較長的婚姻來說,婚姻財產的分配更加平等。
- 配偶不當行為:配偶一方是否因暴力、吸毒或不忠而導致婚姻破裂?
每個離婚案件都是不同的。 雖然這些確實是法官可以考慮的因素,但請記住,在離婚中沒有絕對確定的方法可以獲得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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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麻薩諸塞州,每對離婚的夫婦都必須分割他們的婚姻財產。 離婚時獲得房子並沒有甚麼神奇的公式,但有了合適的律師在您身邊,您可以在法庭上保護您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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